一、税收返还
凡在信阳工业城投资创办企事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所得税本市所得部分:生产型企业前5年全额返还所得税,第6至第10年返还50%;高新技术企业前7年全额返还所得税,第8至第10年返还50%。客商投资企业从投产(开业)之日起,前3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房产税和车船牌照使用税由本市财政全额补偿。
二、收费减免
凡在信阳工业城投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免缴本市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资基础产业、设施、公益事业,前3年免缴本市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后按50%收取;投资兴办一般性企业,前3年免缴本市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后按60%收取。
三、服务
信阳工业城遵照亲商、招商、安商、富商原则,实行封闭式管理,内设行政审批中心,一站式全程为进城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
五、中介招商奖励
1、引进外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以内,内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以内,按实际到位资金1‰-5‰的比例予以奖励。
2、引进外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内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按实际到位资金2‰-6‰的比例予以奖励。
3、引进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2‰-6‰的比例予以奖励。
4、引进集团公司、重点行业、国家部委局的研发机构,根据其规模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5、上述奖励标准中浮动比例由信阳工业城管理委员会按照中介方引进项目对地方经济促进情况、产业关联度、科技进步贡献率、财政贡献、经济规模和产品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上述政策由信阳工业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