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Cookie:   注册| 忘记密码 
 
请输入您的关键字      
  您的位置: 大别乡情 >> 大别山各地市招商 >> 安庆 >> 潜 山
 阅读文章

潜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文章作者:大别山来源:大别山网浏览次数:2229字体:字体颜色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花费会员币:0添加时间:2008-04-09 11:16:01提交会员:admin
凡在我县投资兴办企业,除享受国家关于中部崛起有关优惠政策、关于老少边穷地区有关优惠政策、关于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优惠政策、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优惠政策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优惠政策之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税收方面
1、新办工业企业,自取得第一笔收入起,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免征,后两年缴纳的县级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励。
2、新办工业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连续三年予以全额奖励。
3、新办工业企业土地契税,按纳税义务发生时的土地基准价格核定征收,超过实际成交价以上部分征收的契税款给予全额奖励。
二、用地方面
4、在县开发区新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80万元的工业项目,由县开发区提供“六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供电、有线电视、电信、平整土地)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新办工业企业,安排在乡镇特色产业园落户,县开发区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可租用或者购买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土地价格按国家工业用地有关规定执行。
5、投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深加工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政公共设施、文教卫生项目、环保与生态示范项目以及旅游新产品开发等重点和鼓励类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其用地由政府划拨或实行年租制。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优先有偿获得道路两侧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奖励方面
6、在县开发区新办工业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环保准入条件,固定资产投资(以验资为准)分别达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80万元,且按项目可研报告和合同如期投产的,分别按一定额度一次性给予奖励。
 7、对在县开发区(含乡镇产业园)建设多层(三层及以上)标准化厂房、容积率符合规范要求的工业企业,按不同产业类别分别给予每亩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具体奖励额按国土资发[2004]232号文件容积率控制指标和县建设部门制定的相关奖励标准执行。
8、在我县投资的新办工业企业,享受我县纳税进步奖和其他相关奖励。
四、规费方面
9、落户县开发区的新办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上交县以上部分之外实行零收费。
10、兼并、收购工业企业且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免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费。
五、其他
11、重大工业项目,经县项目评审机构审核,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后,实行“一事一议”。
12、奖励资金在“扶持中小企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13、上述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由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上篇文章:潜山概况
·下篇文章:嘉宜纺织科技创业园建设项目
复制 】 【 打印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尽快予以更正,谢谢。
 相关评论
当前没有评论
相关评论 0 篇,当前显示最新的 3 篇。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关于我们 | 业务范围 | ALEXA 排 名 | 广 告 价 格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产品推介 | 友情连接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4-2016 大别乡情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鄂ICP备18003411号-2     页面执行时间:15.63MS